宗馥莉被3名自称同父异母弟妹起诉 非婚生子女是否同等享有继承权?

Connor 数字货币交易所 2025-07-14 2 0

本文来源:潇湘晨报,观察者网,东方财经,南方都市报,金融界,中国经营报

7月13日,据环球时报援引彭博社报道,娃哈哈董事长宗馥莉因资产纠纷在香港被起诉,三名原告是宗继昌(Jacky Zong)、宗婕莉(Jessie Zong)和宗继盛(Jerry Zong)。

原告律师确认,这三人是宗馥莉的“同父异母弟妹”,此前,宗馥莉一直被公众视为宗庆后(已故)的独生女。

原告律师透露,三人同时在杭州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获得各价值7亿美元的信托基金权益。据称这些基金是其父生前承诺设立。

原告方声称,宗庆后曾指示下属通过香港汇丰银行设立信托,汇丰账户2024年初余额约18亿美元,文件显示,截至去年5月,已有110万美元被转出该账户。原告方要求冻结该汇丰账户,宗馥莉执行父亲遗嘱,支付数百万美元资产利息,并赔偿资金转移造成的损失。

宗馥莉代理律师则质疑证据效力,称未获知宗庆后相关指示。

7月14日,@东方财经 搜索发现,上述被关停的企业中,宗馥莉的“同父异母弟弟”宗继昌在大理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双城娃哈哈乳品有限公司、南京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沈阳娃哈哈荣泰食品有限公司、天津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任董事一职;宗馥莉的“同父异母妹妹”宗婕莉在沈阳娃哈哈荣泰食品有限公司任董事一职。

目前,大理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双城娃哈哈乳品有限公司、沈阳娃哈哈荣泰食品有限公司、天津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为“存续”状态。南京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为“在业”状态。

非婚生子女三人起诉要求拿回信托资金

娃哈哈集团创始人宗庆后去世,其“独女”宗馥莉成为接班人。然而近期香港法庭的一则遗产官司则透露,宗馥莉实际上有三名同父异母的弟妹。三名原告首次公开主张其为宗庆后非婚生子女(母亲为娃哈哈前高管杜建英),要求平等继承权。

据报道,宗庆后生前设立了家族信托,作为其庞大资产(包括娃哈哈集团相关股权)的重要安排方式,旨在进行资产隔离、财富传承和税务规划。宗馥莉被普遍认为是该信托的主要受益人及/或受托人/保护人角色。

但三名原告则指出,宗庆后曾指示下属通过香港汇丰银行设立信托,汇丰账户2024年初余额约18亿美元,文件显示,截至去年5月,已有110万美元被转出该账户。原告方要求冻结该汇丰账户,宗馥莉执行父亲遗嘱,支付数百万美元资产利息,并赔偿资金转移造成的损失。

据报道,宗馥莉代理律师则质疑证据效力,称未获知宗庆后相关指示。另有消息称,上述三名原告同时已在杭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其对宗馥莉持有的娃哈哈集团29.4%股权的继承权。

上述舆论持续发酵,娃哈哈及宗馥莉方面目前仍未公开回应。娃哈哈相关工作人员则回复称,家族内部事务,与公司的运营及业务并无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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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是否同等享有继承权?

此次事件中,大众关注的一大焦点是非婚生子女是否与婚生子女(宗馥莉)享有完全平等的继承权/信托受益权?

原告方律师指出,宗庆后晚年曾在私人场合承认三名子女的“宗氏血脉”,并口头承诺“不会亏待”,但遗嘱见证人清一色为娃哈哈高管,无家族成员签字,程序存在瑕疵。

法律界人士指出,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权利。但尽管法律原则上平等,实践中则常常遇到障碍。另外,三名原告需通过DNA鉴定或生前抚养证据确认亲子关系,且需推翻宗馥莉声称的境外资产全部归其所有的遗嘱内容。

此外,信托的有效性及条款解读也至关重要:信托文件的具体条款如何规定?设立时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充分考虑了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权益?是否存在欺诈、胁迫或宗庆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这些都将影响该诉讼案件的判决结果。

法律界人士认为,这起纠纷涉及利益巨大,过程会很漫长,需经历证据交换、庭审、亲子鉴定、信托文件审查等,结果存在不确定性,但双方和解难度较高。

双方律师围绕证据效力展开交锋

宗馥莉代理律师质疑证据效力,称未获知宗庆后相关指示。另有消息称,上述三名原告同时已在杭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其对宗馥莉持有的娃哈哈集团29.4%股权的继承权。

上述舆论持续发酵,娃哈哈及宗馥莉方面目前仍未公开回应。娃哈哈相关工作人员回复称,家族内部事务,与公司的运营及业务并无关联。

原告方律师指出,宗庆后晚年曾在私人场合承认三名子女的宗氏血脉,并口头承诺"不会亏待",但遗嘱见证人清一色为娃哈哈高管,无家族成员签字,程序存在瑕疵。

法律界关注非婚生子女继承权问题

此次事件中,大众关注的一大焦点是非婚生子女是否与婚生子女宗馥莉享有完全平等的继承权或信托受益权。法律界人士指出,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权利。但尽管法律原则上平等,实践中则常常遇到障碍。

三名原告需通过DNA鉴定或生前抚养证据确认亲子关系,且需推翻宗馥莉声称的境外资产全部归其所有的遗嘱内容。此外,信托的有效性及条款解读也至关重要,信托文件的具体条款如何规定,设立时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充分考虑了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权益,是否存在欺诈、胁迫或宗庆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这些都将影响该诉讼案件的判决结果。

法律界人士认为,这起纠纷涉及利益巨大,过程会很漫长,需经历证据交换、庭审、亲子鉴定、信托文件审查等环节,结果存在不确定性,但双方和解难度较高。

娃哈哈回应:与公司业务无关联

娃哈哈方面表示;“家族内部事务,与公司的运营及业务并无关联。公司不会提供任何答复口径或相关回应。”

宗馥莉接班改革争议不断

宗馥莉在正式掌舵娃哈哈集团之后,围绕公司管理制度、薪酬体系、渠道迭代等方面展开调整和变革,几度引发争议。直至当下,因年终奖风波和商标转让带来的讨论还在发酵。

艾媒咨询CEO张毅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宗庆后及其创办的娃哈哈具有很强的时代特征和民众号召力,叠加民企传承、二代接班改革以及集团所处行业正值竞争敏感期等因素,在当下舆论场中极具热搜体质。

“对于宗馥莉来说,新旧体系变革会带来博弈,需要足够的耐心和智慧。对于娃哈哈而言,破局的关键在于产品战略和组织重构问题。传统产品的基本盘要稳,创新品牌的基本盘要突破。同时结合新兴的消费场景和渠道,最终实现企业平稳过渡和增长。”张毅说。

接班人的改革受争议

作为接班人的宗馥莉被社会各界审视。尽管宗馥莉早些年已经进入娃哈哈集团任职,并很早就掌舵宏胜饮料集团——娃哈哈集团的代工厂,但碍于娃哈哈集团相对复杂的股权成分、宗氏父女在经营理念上的差异,以及外界对于娃哈哈品牌的殷切期待,其每一步改革动作,都被外界放在放大镜之下。

记者注意到,娃哈哈先后三次发布声明回应外部关注,分别为2024年7月份的宗馥莉重新履职声明、2024年9月份的“娃哈哈维权委员会”辟谣和“员工重签合同”争议、2025年2月份的“娃哈哈”系列商标转让事宜等。

直至当下,有关商标转让和转签劳动合同的争议仍在舆论场发酵。2025年2月12日,娃哈哈集团回应称,旗下387 件“娃哈哈”系列商标正在申请由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娃哈哈集团”)转让至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娃哈哈食品公司”)。

虽同为“娃哈哈”,娃哈哈食品公司与娃哈哈集团的最终归属并不一致。公开信息显示,娃哈哈集团股权由宗馥莉、杭州国资以及娃哈哈集团职工持股委员会共同持有。而娃哈哈食品公司的股东则为杭州娃哈哈宏振投资有限公司(51%)、娃哈哈集团(39%)和浙江娃哈哈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0%)持有。杭州娃哈哈宏振投资有限公司则为宗馥莉100%持股。

该声明中提到,娃哈哈食品公司成立之初,娃哈哈集团曾以“娃哈哈”系列商标作为出资,注入食品公司,获得其39%股权,这一商标出资经过评估并获得当时主管部门的同意。随后因外资公司历史纠纷(即达能与娃哈哈之间的“达娃之争”)缘故,商标转让备案未完成。此举是为了提升集团合规化经营,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本次商标转让,未对集团公司经营和资产稳定造成不良影响。

尽管如此,外界依然仍有较大争议:过往坚决不向外资转让的商标所有权,为何当下可以转让给私人控制公司?

事实上,在过去的一年中,凡是涉及到娃哈哈集团的种种变动,几乎都伴随着不同声量的争议。

2024年9月份传出的员工重签合同一事,直到现在还在发酵。根据媒体报道,有员工接到通知要求劳动合同从娃哈哈集团改签至宏胜饮料集团。此举或会影响娃哈哈集团原有的干股分红制度,进而波及员工固有收入。

娃哈哈集团并未对此事公开回应。但在1月底的新春团拜会上,娃哈哈集团释放员工薪酬的最新情况。根据“潮新闻”报道,2024年娃哈哈共给一线员工发薪24亿元,比2023年多发了4亿元。其中,生产端一线工人工资人均增长23%,营销端一线销售人员工资人均增长31%。两端的一线员工人数占到全集团总人数的93%。

此外,在宗馥莉掌舵娃哈哈集团之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出现更迭,包括潘家杰、吴建林、余强兵等多位集团“元老”退出,多位商业履历更为简单的“新面孔”进入公众视野。

品牌营销专家路胜贞认为,宗馥莉的改革集中在产权结构调整、股权集中、团队架构,以及经销商激励、渠道网络布局等方面。这些改革是基于产品结构老化、品牌年轻化不足、企业资本化不足的现实基础,希望通过一系列改革达到打破传统,创造性发展的目的。

“从目前看,主要控股方和关联利益方都采取支持态度,阻力主要来自企业自身的利益关联方和传统权益关联员工。”路胜贞说。

张毅也提到,宗馥莉改革涉及到组织年轻化及其他方面,势必会有很多阻力。这源于两个利益群体和具体方法的碰撞。这种改革非常有必要,但在策略上还可以有更成熟的优化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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