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查酒驾自称人大代表,广州天河区人大常委会已责令其辞去代表职务
有网友反映,广州交警近日查获一名涉嫌酒驾女子,其自称是人大代表并试图抗拒执法。
该网友提供的视频显示,当事女子被多名交管人员围在警车旁。女子突然大喊道:“人大代表可以喝酒!”一名交管人员接话:“可以喝酒,不可以(酒后)开车!”但该女子仍然坚持说“可以”。
▲视频截图
6月20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从广州市天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了解到,涉事女子王某因涉嫌违法已被处理,具体处理内容已发布在官网。
红星新闻记者在天河人大信息网看到,6月20日下午,广州市天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因涉嫌违法,广州市天河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王某被责令辞去代表职务。广州市天河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其辞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王某的广州市天河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截图 据天河人大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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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广州市天河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47名。
红星评论:“人大代表”不是酒驾护身符,法治社会不容“醉人醉语”
自醉驾入刑以来,“喝酒不开车”早已成为社会基本常识。每一位驾驶员都应该清楚,手中的方向盘不仅掌控着自己的命运,更关乎他人的生命安全。酒驾如果达到醉驾标准(血液酒精含量≥80mg/100ml),则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可处拘役并处罚金。据该网友介绍,该女子最后吹出来的酒精含量是220mg/100ml,已达醉驾标准。若此说法属实,按照各地司法实践,酒精含量如此之高,理应判处实刑而非缓刑。
该女子若确为人大代表,看到交警设卡查酒驾,第一反应不是积极配合,而是试图掩盖并企图逃跑,在被抓后还妄图以人大代表身份寻求庇护,并高喊“人大代表可以喝酒”,这不仅违背法律,更亵渎了人民赋予的职责。人大代表可以喝酒吗?一般情况下,当然可以。但是,身为人大代表,绝不是什么酒都能喝的。
在工作日夜晚喝酒,该女子参加的是什么酒局,我们暂且不得而知。如果是违规酒甚至腐败酒,理当严查。这个意义上,该女子自称人大代表并高喊“人大代表可以喝酒”本身就是一封举报信。人大代表不是什么酒都能喝,至于酒后开车更是不可以。该女子在执法现场如此做派,是酒后失态,更是特权思想作祟。
法律的确赋予了人大代表非经许可不受逮捕等权利,但这种豁免是为了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不受非法干扰,而不是让他们在违法犯罪时作为逃避法律追究的护身符。接受酒驾检查,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人大代表自然也不能例外。她如果真是人大代表,更应带头守法而不是口称特权。相反,仗着代表身份抗拒执法,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更应严格处罚。
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而执行的关键就是一视同仁。“人大代表可以喝酒”般醉人醉语,暴露出根深蒂固的特权意识。从“我爸是李刚”到“人大代表可以喝酒”,类似叫嚣一次次挑战公众底线,法治社会的进步则正是靠严格执法推动。酒驾就是酒驾,任何身份都不是免责金牌,谁都没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
红星新闻记者 蔡晓仪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舒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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