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某(男,93岁),被判15年!
近日,湖南邵阳中院发布了一则关于罪犯周某某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引发网友关注。
公示显示,周某某现年93岁,因犯强奸罪于2024年10月14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在收监执行过程中,看守所以周某某生活不能自理为由拒绝收押,建议法院暂予监外执行。
展开全文
2月17日,有记者从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此公示属实。该案承办法官表示,案件涉及个人隐私,不便透露更多细节。另据报道,记者从邵阳县司法局获悉,法院已和该局对接,将对周某某进行社区矫正。
律师解读: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是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
二是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
三是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付建表示,93岁老人强奸案中法院公示暂予监外执行,可能是该老人符合上述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等法定暂予监外执行条件。依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规定,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其居住地的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如果罪犯在社区矫正期间违反相关规定、不符合监外执行情形,可能会被收监执行。
来源:新闻晨报、极目新闻、红星新闻、澎湃新闻
编辑:董秀
一审:葛珍珍
二审:朱丽瑜
三审:冯艳辉
出品:淄博市融媒体中心
商务合作:0533-3160055
版权声明:如无特殊标注,文章均为本站原创,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评论